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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出台 鼓励PPP模式参与土地整治

日期:2017-04-05 21:11:24

  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,日前,国土资源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《全国土地整治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。按相关计划,“十三五”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,以及社会资本等将计划累计投入土地整治1.7万亿元。规划提出,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,按照“政府主动引导、社会积极参与、政策加以保障”的原则,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参与土地整治;鼓励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、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农业主体投资农用地整理;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等,拓宽土地整治投资渠道,加快土地整治工作。

  根据调查,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不同程度探索开展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试点。试点以“农业经营主体先建后补”“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投资”模式,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、种植大户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投劳筹资参与土地整治。

  以农业经营主体先建后补模式为例,鼓励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按照方案自行先行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,经验收后,按照政府确定的投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全额或部分补助。目前,广西、福建、重庆在全省(区、市)推进开展该类试点,吉林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等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了该类试点。

  据介绍,根据现有法律规定,土地整治资金有以下4个渠道: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、补充耕地资金、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、土地复垦资金。以补充耕地资金为例,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2000万亩,总投资约1600亿元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是法定义务,补充耕地资金由建设单位缴纳,因此资金有保障。